各地示范鎮、中心鎮建設實踐表明,政策是小城鎮發展的啟動力和助推力,一些有獨特資源優勢的小城鎮,給予適當政策支持兩三年就能發展起來,土地、資金、稅收、棚改等支持政策的助推作用十分重要。2012年山東省啟動“百鎮建設示范行動”,通過擴權強鎮、保障用地、擴大財權、金融支持、資金扶持、引進人才、優化機構等政策支持了200個示范鎮建設。經過3年時間,200個示范鎮各項經濟指標遠超過同期全省相應指標增長幅度;鎮區人口平均3.6萬,是全省鎮均水平的2.25倍,已成為新型城鎮化的重要載體。現將《山東省小城鎮及特色小城鎮建設工作實踐》印發各地,供學習參考。
山東省轄137個縣(市、區),1826個鄉鎮(街道),8.5萬個村居,全省陸域面積15.71萬平方公里,總人口9747萬人,其中農村人口4191萬人。過去全省小城鎮存在著要素吸納和集聚能力不強、產業層次不高、城鎮管理效能不高等問題。在城鎮化發展過程中,山東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視小城鎮改革發展問題,先后實施了“百鎮建設示范行動”、“示范鎮提升行動”,加快小城鎮改革發展。同時,注重小城鎮特色發展,指導各地因地制宜,挖掘了一批歷史文化名鎮,塑造了一批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和美麗宜居小鎮,打造了一批產業特色強鎮。
一、發揮示范鎮示范引領作用,形成小城鎮發展新格局
2012年,山東省委、省政府確定實施“百鎮建設示范行動”。出臺了《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“百鎮建設示范行動”加快推進小城鎮建設和發展的意見》,在實施擴權強鎮、保障發展用地、適度擴大財權、加大金融支持、加強資金扶持、培養引進人才、優化機構設置等七個方面制定了創新性的優惠政策。經過四年發展,山東省小城鎮建設邁向了一個新的臺階。目前,山東省有全國重點鎮207個、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2個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24個、宜居小鎮3個;省級示范鎮200個、省級歷史文化名鎮26個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57個、宜居小鎮47個。有稱號的特色鎮總計有331個,占全省小城鎮總數的30%。形成了全國重點鎮、省級示范鎮、省級中心鎮、特色鎮等分層分類、梯度培育、特色發展的小城鎮發展格局。主要做法是:
(一)強化規劃引領,依靠科學規劃引領小城鎮建設。出臺了《山東省百鎮建設示范行動示范鎮規劃編制審批管理辦法》、《山東省小城鎮專項規劃編制技術要點》。各類特色鎮編制相應專項規劃,省級示范鎮建成區編制詳細規劃,對開發建設地區的土地使用性質、開發強度、環境建設、基礎設施配套、傳統風貌保護等做出明確規定。
(二)強化設施建設,提高小城鎮承載能力。一是創新管理機制。全省1826個鄉鎮(辦事處)全部設立行政編制的鄉村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。將數字化城市管理網絡延伸到小城鎮,鎮區范圍內的市政公用設施、綠化養護、鎮容秩序、環境衛生、違法建設管理全部納入數字化管理系統。二是完善基礎設施。近四年全省累計投入小城鎮基礎設施投資600多億元,全省小城鎮人均道路、公園綠地面積分別為18.17平方米、5.47平方米,供水普及率、燃氣普及率分別達到91.64%、63.74%,生活垃圾處理率達96.70%。三是完善公共服務設施。全省小城鎮均建有“一站式服務”的便民服務中心。200個省級示范鎮建有省級標準化中學283所,標準化小學529所,省級標準化幼兒園736個、標準化衛生院271個。
(三)強化產業支撐,提高小城鎮發展能力。一是突出產業特色。堅持走差異化、規模化、特色化的道路,充分發揮資源優勢,發展特色產業。二是加快培育主導產業。各鎮根據不同的自然條件、資源稟賦,選準主攻方向,打造優勢主導產業,培育骨干企業、龍頭企業,促進產業集群發展。三是推動產城一體、鎮園融合發展。集中建設發展產業園區,吸引大中型企業到小城鎮開展產品開發、商業連鎖、物資配送、農副產品批發等經營活動,吸引鎮域內和周邊鄉鎮的企業向園區集聚,承接大中城市產業轉移。
(四)加大政策扶持力度,為小城鎮建設提供有力保障。一是資金方面。累計下撥省級示范鎮建設專項資金53.26億元,爭取省產業發展貸款貼息資金2億元,專項支持示范鎮產業發展。二是土地方面。每年為示范鎮直供建設用地指標5000畝,優先在示范鎮安排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。三是擴權強鎮方面。賦予省級示范鎮縣級經濟類項目核準、備案權和工程建設、市政設施、市容交通等方面的管理權,縣級有關部門在示范鎮設立分支機構。
二、小城鎮發展迅速,提質增效效果明顯
(一)鎮域經濟快速發展,綜合實力明顯增強。2012-2015年,鎮域經濟發展迅速。其中,200個示范鎮地區生產總值、地方財政收入、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幅度,分別達到23.96%、33.44%、15.59%,遠遠超過同期全省相應指標增長幅度。2015年200個示范鎮實現地方財政收入441億元,同比增32.8%,比建制鎮平均增幅高9個百分點。廣饒縣大王鎮、濟寧兗州區新兗鎮進入全國百強鎮行列。
(二)鎮區規模迅速擴大,發展空間不斷拓展。小城鎮各類規劃實現全覆蓋,各項建設規范有序展開。其中,200個示范鎮建成區面積、人口分別比2012年擴大296平方公里、236萬人;鎮均人口3.6萬人,是全省鎮均水平的2.25倍,為全省城鎮化率貢獻了7.6個百分點。目前,有47個示范鎮鎮區人口超過5萬人,其中廣饒縣大王鎮、臨沂市蘭山區義堂鎮鎮區人口超過10萬人。
(三)基礎設施日趨完善,公共服務顯著提升。小城鎮路、水、電、氣、熱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,社會事業快速發展,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深入推進,社會治理水平不斷提高。其中,200個示范鎮鎮區道路硬化率和亮化率均達到90%以上;污水處理率達到60%,高于全省46.9%的平均水平;建有垃圾轉運站431個,鎮垃圾處理率為100%;鎮區綠地率達到32%,高于全省16.74%的平均水平,生態環境不斷改善。
(四)體制機制持續創新,發展活力有效激發。小城鎮搶抓機遇,積極探索,以“擴權強鎮、提質增效”為重點,不斷深化行政審批、戶籍管理、就業創業、社會保障、城鎮規劃建設管理等方面改革,城鄉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。有20個示范鎮成為省級以上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,共承接下放審批等權限1326項,縣鎮關系有效理順,配套改革持續跟進,基本建立起機構設置合理、管理扁平高效、人員配備精干、運行機制靈活的鎮級行政管理體制,鎮域發展活力顯著增強。
(五)政策效應不斷放大,經濟支撐作用凸顯。各項扶持政策得到較好落實,放大效應日益凸顯,城鎮發展環境不斷優化,極大地增強了對資金、技術、人才的吸納能力,大批生產要素向示范鎮聚集,200個示范鎮三次產業發展勢頭良好,城鎮規模化、集約化發展水平明顯提高。四年來,200個示范鎮共完成各類投資2975億元,建設園區477個,發展企業91886個,其中規模以上企業7101個,示范鎮成為承接大中城市產業轉移的重要載體。特別是進入經濟發展新常態下,示范鎮成為縣域發展新的增長極,在產業布局、功能區劃、要素配置等方面與縣城協調互動,與縣域中心產業形成梯次發展的格局,有效應對經濟下行壓力和防范風險,為縣域經濟的穩增長提供了有力支撐。
(六)城鎮特色初步彰顯,宜居宜業融合發展。200個示范鎮中有國家和省級環境優美鄉鎮124個,特色景觀旅游名鎮13個,歷史文化名鎮9個。如莒南縣大店鎮啟動了4平方公里的古鎮莊園規劃建設,整個鎮駐地仿古建筑形象進度達到95%以上;單縣浮崗鎮注重挖掘歷史文化資源,依托浮龍湖資源優勢,全力打造生態文化旅游產業,推動地方特色文化發展;泰安市岱岳區滿莊鎮著力打造休閑旅游特色城鎮,先后開發建設了太陽部落、天頤湖、天樂城等精品旅游項目。一批宜居、宜業、宜游的小城鎮初具小城市形態。
三、創新政策措施,探索小城鎮發展新路徑
(一)把握新趨勢,運用政策措施扶持小城鎮。開展示范鎮提升行動,實施“1 3 10”工程,分三個層次發展小城鎮。一是10個小城市:選擇10個左右綜合承載能力較強、發展優勢比較突出、鎮區人口超過5萬人、地方財政收入超過5億元的小城鎮,到2020年,培育成鎮區人口超過10萬人,地方財政收入超過10億元,基礎設施、城市功能比較完備的小城市,每鎮每年補助2000萬元。二是30個重點示范鎮:選擇30個左右發展基礎較好、要素集聚達到一定水平、鎮區人口超過3萬人、地方財政收入超過2億元的小城鎮,到2020年,培育成鎮區人口超過5萬人,地方財政收入超過5億元,經濟輻射和帶動能力強的重點示范鎮,每鎮每年補助1000萬元。三是100個特色小鎮:“十三五”期間,在全省創建、培育100個左右產業上“新而特”、機制上“新而活”、功能上“小而精”、形態上“小而美”的生態、宜居、宜業、宜游的特色小鎮,用特色彰顯小鎮魅力,成為新的經濟社會發展增長極。
(二)突出新特色,分類指導小城鎮健康發展。繼續開展省級歷史文化名鎮、特色景觀旅游名鎮、宜居小鎮等特色村鎮評選工作,省財政分別給予一定資金獎勵。一是對于歷史文化名鎮、旅游名鎮,加強保護性開發建設,切實保護好古村落、老街巷、特色民居。二是對于產業特色強鎮,圍繞優化產業結構,培植主導產業,拉長產業鏈條,配套產業集群,做優做強做特。三是對美麗宜居小鎮,運用先進理念,加強改革創新,優化小城鎮的空間布局和功能定位,打造特色鮮明、優勢明顯、個性彰顯、宜居宜業的美麗小鎮。
(三)采取新方法,提高小城鎮管理水平。一是建立長效管理機制。積極推進城管綜合執法向示范鎮和社區延伸,開展“數字化小城鎮管理”。二是推進城鎮管理轉型。實行政府公共服務外包,培育和發展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和專業合作社,參與、承擔示范鎮公共事務管理。三是開展綜合整治。通過建筑立面改造、廣告牌匾規范、人行道路鋪裝,實施亮化綠化美化工程,改善和提升示范鎮環境面貌。
(四)探索新機制,激發小城鎮建設發展內生動力。著眼下一步小城鎮改革發展,突出創新重點,拓展創新范圍,提高創新層次,為小城鎮發展釋放強大的內生動力。繼續加大簡政放權力度,真放、實放,將鄉鎮急需管用的權限下放到位,同時加強指導,確保鄉鎮能夠接得住、用得好。